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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军版解答:美国不是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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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版解答:美国不是民主制度。

现在大家言称美国必言民主 Democacry, 其实美国是民主么? 答案:不是。

美国是联邦共和制度: Federal Republic. 现在对定义进行一下解释和澄清。

共和制或称共和民主制(republic),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政体(和这样统治的国家),那里君主不是国家的最高首脑。施行共和制的国家通常称作共和国。

这个词起源自拉丁文res publica,意思是“人民的公共事务”。 共和的根本原则是天下为公,国家权力是公有物,国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业。共和在本意上是通过制度组织起来的公共事务领域,而不是一种组织形式或政体。共和主义强调政府的公共性、公平性与中立性,即政府必须为所有人的利益服务(公益),而不能只为少数当权者的利益服务。然而民主的概念不是共和制暗含的。共和制政府形式可以包含有限的民主,那里这些权利仅对有限的人群允许,如在今天的许多独裁或极权国家的情形。这个词意思也足够宽泛到包括许多今天的高级民主制。

最早的共和政体可以追溯到西亚的阿卡德(Akkad)。最著名的古代共和国,则是公元前509年建立的罗马共和国。在现代民主制度出现之前,还有许多国家采用共和政体,比如说中世纪的威尼斯共和国。这也说明,“共和”未必一定是“民主”的。

在古代,虽然共和名义上是所有公民共享的制度--这还不包括没有公民权的奴隶,但实际上则多是贵族共和。在这些共和国里,只有贵族才有参政的权力。罗马共和国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现代共和制度则强调所有公民的参与国家的法律制定,政策制定和执行。当然参与的过程可能是直接的;或者间接的,比如通过代议制民主。在现代,共和国家的首脑通常仅为一人,总统。但有一些例外,例如瑞士,她有一个七人委员会作为国家首脑,称为瑞士联邦议会,还有圣马利诺,国家首脑的位置由两人共享。

有人认为,英国是近代第一个共和国,虽然英国在政体上是君主立宪,但人们又称它为“虚君共和”,因为君主只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法律规定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因此孟德斯鸠就认为“英国是个裹着君主制外衣的共和国”。

在共和制和君主制间划一个精确的线非常困难,而且确实没有什么可以说某一个比另一个更民主,因为国家首脑(君主或总统)的权力可能完全是仪式上的 (尽管一个带有被选举首脑的民主制通常被认为比君主制更民主)。 君主通常统治一生,当他们死后由一个亲属接替,由他们自己选择或或根据继位规则。共和国的总统,相反,通常被选举为一个有限的期限,他们的继任由选举他们的人来选择。现在甚至非民主的共和通常也宣称是民主的。尽管选举的结果可能是确定的,也仍然保持正常选举的仪式来选举他们国家的首脑,而且通常在这些国家首脑自动离开位置(通过辞职或引退),或被统治精英的其他成员强迫离开(通过宪法的手段)。但仍有一些例外 -- 例如,每一个新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通过帝国的首脑选举,尽管几个世纪以来选举特定家族的后裔到这个位置是通常的惯例。可能在现在君主制最重要的例外是在联合王国使用寡头的选举形式 (称为枢密院)。

另外,老的词义定义使用“共和”描述那种通常称为代议民主,它将“民主”词义限制仅为直接民主。更多这个词义的使用和历史的讨论参见民主。甚至这个用法也没有包含许多共和制,过去的和现在的,那些根本不民主的(尽管很少现代的共和允许他们缺乏民主)。

使用这个含义,可以说美国是联邦共和制,而不是民主制(尽管大多数人,包括大多数美国人,称之为民主)。 共和这个词义的使用在美国开国者时期非常通用。美国宪法的作者为很多原因故意选择了他们称为的共和制。例如,对每一个政治问题从每一个公民收集选票是不切实际的。理论上,议员可以比普通平民更博学和更少情绪化。另外,共和可以设计为用来抵抗“多数的暴政”的保护。联邦拥护者描述了这个观点,纯民主实际上非常危险,因为它允许多数侵害少数的权利。通过他们称为共和制的形式,代表人用许多不同的方式来选择(总统、议院,参议院和州官员被分别选举),这使多数更难足够的控制政府来侵害少数。

什么是民主制度?

民主从其字面上来看(源于希腊文δημος demos;人民;κρατειν kratein;统治),代表着由人民统治。至于民主的统治方法、以及其“人民”的构成范围则有许多不同的定义,但一般的原则是由多数进行统治。民主通常被人与寡头政治和独裁政治相比较,在这两种制度下政治权力高度集中于少数人手上,而没有如民主政治一般由广大人民控制。民主一词经常被使用于描述国家的政治,但民主的原则也适用于其他有着统治行为存在的领域。

在政治理论家之间一直有许多不同的可实施民主概念,这些概念差异也经常是争论的话题。

其中一种理论是由约瑟夫·熊彼特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Capitalism, Socialism, and Democracy)一书里所提出[3],他认为民主制度只不过是一种由人们定期选出政治领导进行统治的制度。依据这种概念,一般的公民没有能力、也不应该进行“统治”,因为在大多数议题上这些平民都没有明确的概念、而且也不够聪明。

第二种理论是称为民主的集合概念。宣称政府所颁布的法案和政策应该接近于中间派选民的观点—使其左派和右派都能得到一半的权利。这种理论是由安东尼·唐斯(Anthony Downs)在1957年所提出的。

第三种理论是以上提及的代议政制。而第四种理论则是被称为审议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的制度,主张公民应该直接的参与立法和决策过程,而不是透过他们的代表,直接民主制的支持者提出许多不同的理由来支持这种制度,政治活动本身便是具有价值的,它将能教育和社会化参与其中的公民,而群众的参与能够对掌权的精英进行监督。最重要的是,他们认为除非由公民直接参与立法和决策,否则这便算不上是公民自治的制度。

另一种理论则强调所有公民之间的政治平等。典型的现代民主制度是依赖于多数派的投票者能代表大多数民意的假设上,而非多数派能统治全部人口。这个理论也被用于主张参与政治的义务,例如将投票规定为公民的义务之一,或是限制富有阶层的影响力—例如在选战中的金融限制。

这些民主的理论都是围绕于一个民主制度应该变成怎样的问题上。另一种相当不同的理论则被称为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主张民主所发挥的功能是让创造它的团体和个人能在制度里扮演其“角色”,这种理论认为占据这些职位并运行这些功能的人都是出于其私利的。这种理论是由经济学家所创造,有时候也被称为经济学的民主理论。公共选择学派的阿罗不可能定理便指出由于排序制投票制度的先天缺陷,透过民主制度产生的集体决策不可能反应出完整的“集体偏好”。一些公共选择学派的学者也因此认为应该以共和立宪制取代民主立宪制,才能更有效保障少数派的权利。

还有一种民主理论则是根基于多数决的基础上,认为多数决最能符合功利的目的。这种理论认为如此一来大多数的人口都能满足现行的政府统治。而缺点则是少数派将生活在多数派的统治下,这有时也被称为多数暴政或暴民政治。如果多数派没有受到宪法和法律制度的限制,也可能会造成很大一部分的人口遭到边缘化。


“民主”与“共和”
“民主”一词的定义自从古希腊到现在一直都变动不定。在当代的用法上,“民主”一词指的是由人民选出的政府—无论是直接民主制还是代议民主制。

在宪法的理论和历史的用法上,尤其是在美国革命的开国理论上,“民主”一词仅只用于描述直接民主制,而共和则被用以描述代议民主制。不过在现代,只有一部分的美国保守主义者和自由意志主义者才会坚持使用“民主”一词来指称直接民主制。

美国开国先驱们在起草美国宪法时,特别注重于避免那些他们认为是多数统治的危险架构,以免危及到个人的自由。举例而言,詹姆斯·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10号文里主张共和国的宪法应该高于民主,以保护个人免受多数人的侵犯。不过,宪法的起草人们也谨慎地在宪法和权利法案的范围内,创建了民主的制度和开放社会的改革。他们保持了那些他们认为是民主里最良好的成分,但以宪法里对于个人自由的保护加以抗衡,依照这套宪法产生的联邦政府架构成为了今天人们所称的宪法共和国。

不过,现代对于“共和”一词的定义指的则是所有由选举选出国家元首、并且有一定任期限制的国家,而与之相对照的则是大多数当代的世袭君主制国家—亦即采取代议制民主和君主立宪制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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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阅读:

一个百年弥天大谎:“美国民主”?!
作者:朱崇毛 文章来源:乌有之乡 更新时间:2008-6-15
  
  当代民主似乎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的雅典民主,其实不然。听起来天花乱坠的雅典民主是特定阶级的民主,是小国寡民的民主,是不具普适意义的民主,因而与当今风行全球的民主无关。美国是当代民主的推手,并以全球民主判官自居。殊不知,“美国民主”本身却是一个包藏祸心的弥天大谎!

  一、美国国父们创建的美利坚合众国并非民主国家
  美国国父们虽深受古希腊文化影响,但建国时要超越的“美国偶像”不是雅典城邦,而是罗马帝国。正所谓,不破不立。美国国父们都非常明确,罗马帝国的丰功伟业主要得益其高效的贵族共和政体,罗马帝国的分崩离析则主要肇因于暴民民主,所以他们众口一词,大力抨击民主。
  亚当斯指出:“以往所有时代的经历表明,民主最不稳定、最波动、最短命。” “记住,民主从不久长。它很快就浪费、消耗和谋杀自己。以前从未有民主不自杀掉的。” “民主很快就会倒退到独裁。”
  《独立宣言》签名人拉什说:“民主是恶魔之最。”
  麦迪逊说:“民主是由一副由动乱和争斗组成的眼镜,从来与个人安全,或者财产权相左,通常在暴乱中短命。”
执笔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费雪道:“民主是包藏着毁灭其自身的燃烧物的火山,其必将喷发并造成毁灭。民主的已知倾向是将野心勃勃的号召和愚昧无知的信念当成自由来泛滥。”
  《美国宪法》签字人和执笔人之一莫里斯说:“我们见识过民主终结时的喧闹。无论何处,民主都以独裁为归宿。”
  汉密尔顿更直接指出:“民主是一种疾病。”
  美国开国元勋们对民主的深恶痛绝,是《美国宪法》只字不提民主,反而明确宣示美国是共和政体(a representive republic)的原因。据载,历时3个月的美国立宪大会结束时,一位女士当众问富兰克林:“博士,你们为我们设立的是君主制还是共和制?”富兰克林毫不迟疑地答道:“是共和制,如果你们能保持的话。”
美国先贤们密商三个月,费尽心机创建的“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精英共和政体,目标是一防暴民民主,二防个人独裁,三防制度腐败。迄今为止的实践表明,他们的制度设计是卓有成效的。

  二、民主由过街老鼠变为香饽饽的过程
  在整个19世纪,民主在美国乃至整个西方世界代表着混乱,所以是过街老鼠。19世纪美国著名诗人和外交官罗威尔一针见血地指出:“民主赋予每一个人成为滥权者的权利。”同期,英国政治家托马斯指出:“我长期以来一直确信,纯粹的民主机制定然早晚会毁掉自由,或者毁掉文明,或者同时毁掉自由和文明两者。”英国的埃克顿勋爵道:“这个流行的魔鬼民主是多数人或者多数party的暴君,是靠暴力和舞弊,而非永远靠选举而实现的大多数。”
  历史进入20世纪,随着美国进一步崛起,美国共和政体为世人树立了比君主立宪制还优越的新楷模。1912年双十在神州大地创建的Republic of China,效仿的就是美国共和制,其直译就是中华共和国。
  民主在美国由臭变香的过程,应该从1792年杰佛逊创建“一个普通人的party”开始。1798年该party正式定名为民主的共和party,用以与精英分子为主的联邦party相抗衡。在1844年的全国代表大会上,party名正式由民主的共和party简化为民主party。应该指出,民主party虽然后来只冠着民主一词,反对联邦集权,但也只是争取选民的噱头,并非以改变美国共和政体为目标。事实上,美国民主party在20世纪初的确因此团结了潮水般移民来美国并成为工人的人群,并通过将这些人带入美国社会主流而建立了自己的民众基础。
  1916年,属于民主party的美国总统威尔逊在宣布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著名宣言中呼吁“为了民主而促进世界安全”,为推崇民主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在当时全球反封建主义和反殖民主义的社会历史大环境中,民主很快就被中国知识分子尊为“德先生”,与“赛先生”一起被介绍到中国。孙中山引领的中华民国显然是美国德先生的第一大受益者兼后来第一大受害者。民主是搞垮一个旧秩序的推土机,又是重建一个新秩序的拦路虎。当年,德先生促成了中国皇权体制的瓦解,引致北洋军阀独裁,然后德先生再接再厉,促使军阀独裁崩解,形成各地军阀割据,最终成为一盘散沙,积弱不振、任列强鱼肉与宰割。
  由于社会历史发展的巨大惯性和人们的思维定势,美国人民关于“民主是个坏东西”的既成观念不可能在一代人的时间内完全改变。1928年11月30日,中国正为民主这个新而美的东西浴血内斗,隶属于美国国防部的美国战争部公布的军人训练大纲第2000-25条关于民主的定义却是这样表述的:“一种大众go-vern-ment。权威来自民众大会或任何其它‘直接表现’形式。导致独裁。关于财产的态度是********的,忽视财产权。关于法律的态度是由多数人的意志主导,不考量各种结果。导致煽动行为,作奸犯科,蓄意蛊惑,诱人不满,无go-vern-ment状态。”这份训练大纲还写到:“我们的宪法之父们熟悉独裁和民主的长处和弱点,用坚定不移的信念规定了一个代议共和制政体。他们对共和和民主作了非常清晰的区别,而且反复强调他们建立的是一个共和政体。”
  到了1932年,迫于压力,上述民主定义被从训练大纲中除掉。美国军方不再宣扬民主是个坏东西了。据载,1936年,当参议员赫莫去参院听证时,想找一份原来的训练大纲全本都不可能。事隔三十几年后,一名美军军官鲍尔在1973年10月刊登在《军事评论》上的文章中披露,当年训练大纲除去民主定义的压力 “来自隐秘的公民们”。
1940年,属于民主party的美国总统罗斯福决定介入二战时发出了对美国人民的劝诫,美国“必须成为民主的伟大ammo库”。ammo库是什么东西?里面储存的是杀敌的弹药和武器。显然,美国有识之士已经悟出了输出民主可以不战而乱人之国甚或屈人之兵的战争潜力。
  1952 年,美国军方不仅不再敌视民主,反而正式开始为民主唱起了赞歌。例如,美军战地手册21-13条“士兵指南”(英文是,The Solder’s Guide ) 是这样阐述的:“因为美利坚合众国是一个民主政体(a democracy),所以人民的多数决定我们的go-vern-ment将如何组织和运行。”美国人民的多数果真能够决定go-vern-ment的组成吗?在2000年大选中,布什在自己的弟弟当州长的佛罗里达州只比对手高尔多得537张选票,自然出现计票争议,大选难产36天。后来,最高法院判定布什赢得佛州的选民票从而赢得了该州全部27 张选举人团票,为其入主白宫起到关键性作用。布什最终虽以5张选举人票的优势战胜了高尔,但他在全国范围获得的普通选民票却比高尔要少54万张。显然,全国大部分选民的意愿没有得到尊重,多数选民的选票变得毫无意义。美国开国元勋们基于罗马帝国经验创造的选举人团制度是美国精英共和制特点的一个最突出的诠释。美国选举的奥秘在于,开国早期的候选人胜选主要靠德高望重,后来的候选人胜选越来越依靠利益集团和花言巧语,选民只享选票之虚,如同在不同商家出产的一罐口可可乐和一罐百事可乐之间选择而已。如果美国实行真正的民主选举,2000年进白宫的就是高尔。
  在美国go-vern-ment和美国军方曲解美国政体的过程中,美国许多有识之士一直在批评这种刻意歪曲民主并为民主唱赞歌的言行,并披露其可能给美国造成的有害后果。
  1939年,美国历史学家查尔斯和玛丽警醒民众:“无论何时,何地,何人,立宪大会都没有官方声称美国是民主政体。”
  1961年9月17日(宪法日),美国约翰.罗伯特协会的创始人罗伯特发表了题为“共和与民主”的讲演。他的名言是:“这是共和,不是民主。让我们保持共和政体的方向!”
  然而,诸如上述努力根本无法阻止美国go-vern-ment和美国军方关于民主的欺骗性宣传。
  美国小学生上学对国旗宣誓效忠的活动始于1892年。最早的誓词是这样写的:“我对我的旗帜和它所代表的共和国宣誓效忠。一个国家,不可分裂,人人享有自由和正义。”这种宣誓活动的一个关键点是使每一个美国人从小就知道,他们生活在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共和政体国家中,为了保持自由和正义,共和国千万不能被分裂。
  1954年,美国麦卡锡主义盛行,为了对抗********,誓词里被塞进了“在上帝之下”这个短语。
  几年前,美国加州的无神论者纽多向法庭上诉,称誓言中“在上帝之下”这句话违宪,且有灌输宗教观念之嫌。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随后做出裁决:“效忠誓词”违宪。
  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取消“效忠誓词”活动的一个重大意义在于,美国人以后从小就不认识自己的国家是共和政体,而会像其它国家的人们一样,误以为美国建国以来一直都是民主政体,误以为美国从来就是民主国家。这一做法与当年美国军方从训练大纲中除掉“民主”定义如出一辙。
  2000年宪法日,美国总统克林顿在国家宪法中心的奠基仪式上高度评价当年在宪法上签字的国父们“深明他们为之努力的任务之艰巨:去创建一个代议制民主政体(a representive democrocy)”。他还高度赞扬华盛顿,富兰克林,麦迪逊创造了这一代议制民主政体。
  就这样,指鹿为马。在美国共和政体的根基和框架等基本未变的条件下,“美国民主”,这个世纪弥天大谎不仅编排圆满,而且一边编排一边为美国取得了一个又一个辉煌胜利,极至兵不血刃地肢解了曾经不可一世的前苏东阵营。难怪普京哀叹:苏联瓦解是20世纪最大的政治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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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国民主”惊天骗局的精巧之处
  (1)欺世盗名。
  1900年前后,美国的某些政治精英们肯定悟出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国父们对“民主是个坏东西”的认识是深刻的,民主确实对美国不利,但美国可以利用民主固有的破坏性作用,设法将民主装进礼品盒,向他国推销。
  (2)暗渡陈仓。
  利用美国共和制与民主制的一大表面共同点—选举,逐渐通过崇尚选举变成崇尚民主。现在,选举在全球范围已经被误认为民主与否的标志。
  (3)隐真示假。
  模糊共和政体维系秩序与民主政体导致混乱并引致独裁的本质区别,误导他国人民看不清美国共和制之真和实,只见“美国民主”之虚和伪。
  (4)偷梁换柱。
  美国能够崛起并最终成为世界超强,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共和制主要关乎社会秩序,只是美国社会安定的保障条件,而对内消灭土著印地安人,对外通过巧取豪夺来确保领土安全与完整,不断发动和参与战争掠夺,不断打着全球一体化的借口策动金融战和资本战,等等,这些才是其国强民富的主要成因。但是,通过各种里应外合的大肆渲染,“美国民主”竟喧宾夺主,成了世人心目中美国富强的主因。
  (5)大伪似真。
  美国民主,所以美国富强;美国越富强,美国民主对他国人民便越具强大吸引力和难以辩驳的说服力。台湾已经被“美国民主”搞得一塌糊涂,还在痴人说梦,妄想为大陆做出民主的表率。君不见,世界上凡是笑纳了“美国民主”礼品盒子的主儿,从中国的孙中山、蒋家王朝、李登辉、陈水扁,到前苏东阵营,广至所有被美国认可了的民主国家,无不乱象不断,无不印证美国历代政治精英的先见之明,无不印证“美国民主”骗局的巨大威力。“美国民主”这一惊天骗局真的几近天衣无缝之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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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民主”的特点:

第一,“美国民主”以民众分裂为前提,并通过挑拨民众达到持续分裂、操纵民众的目的。英美主要国家为什么大都是稳定的两party“竞争上岗”?因为选举越来越受各种名目繁多的利益集团主导,而利益集团往往同时在两party背后操弄,两party也没有本质区别;新“民主”的国家据说民主还不成熟(骗人的鬼话),多数选民同时坐到选举跷跷板的一端,把候选人悠上去,发现上当受骗后再试图聚到另一端,把自己选上去的“卖国贼”如陈水扁和李明博之流悠下来。小布什把美国搞成啥样了? 被大规模“民主”了吗?

第二,“美国民主”的基础是“私”,自然要服务于“私”的利益。在私有制主导的美国经济领域,根本就嗅不到一丝民主的气息。经济是为了谋求最大利益而存在。那么经济支撑的政治能民主?

美国模式的一些隐患。

一、民主,民主的意义决不是人民当家作主,它是意味着民众能够各抒己见、少数服从多数,最后有一个统一的正确的意见建议,使得决策者们所做决议不会偏离正确的方向,因为真理只有一个,最后使国家各种政策策略都运行在正确方向的轨道上,那么国家就必然发达和先进。但是我们看看现在的美国,情况完全不是这样的,伊战前,美国为了一己私立,完全不顾国际社会的反对,利用虚假情报发动战争,当美国前国务卿鲍威尔在联合国作证,提供了伊拉克研制大规模杀伤武器卫星照片的证据,企图说服美国盟友及中俄等国同意对伊开战时,美国国内支持开战的比例竟然高达51%,反对者不足20%。但是鲍威尔却说服不了德法两国,更说服不了中俄。现在事实证明了,那是一场错误的战争,但是如果按照民主的标准来衡量,少数服从多数那应该是正确的,但事实却不是这样,现在看来当时反对战争的人才是对的,因此才有了那句俗话“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如果真是这样,那现行的民主制度就危险了。

二、言论自由度很高,在美国可以说言论是比较自由的。但现在我们大家最多也只能说比较自由。因为,1、现在有很多话在美国仍然是不能说的。2、美国的各种新闻媒体看似非常自由地报道新闻,但是商业利益永远是他们的第一追求,如果真实的新闻会降低发行量、收视率、点击率的话,那美国的新闻总编们肯定会毫不犹豫的选择虚假的新闻,他们时刻了解主流民意是什么、主流民意喜欢什么、主流民意需要什么。那么他们就报道什么,真的假的那是次要的。如果以此方向去引导媒体的话,那言论越自由国家就越危险。

三、司法独立,美国司法应该说从来就不是完全独立于政治之外的,因为,1、每界go-vern-ment都希望利用任命最高法官、司法部长等人选来影响司法,它不能独立于政治之外。2、美国司法规定在法庭上做伪证是重罪,可以判处最高10年的有期徒刑,但是身为美国总统的克林顿在法庭上公然做伪证,却无法将他订罪,这不是对美国司法制度的嘲弄吗?其实以后所有的美国公民在法庭上做伪证都可以拿克林顿来比较:“美国总统作伪证你们都不订罪,你们凭什么订我罪,一国总统都不遵守法律,我们为什么要遵守”。而不久前辞职的美司法部长冈萨雷斯更是曾以对布什的“忠诚度”不够解除了8名检察官职务,这些检察官们是要求“终于”布什还是共和party?谁也说不清。3、美国最高法院院长历来皆由美国总统任命再获国会批准,每位总统都希望去影响司法,虽然定罪量刑是由陪审团决定,但法庭的审判程序是掌握在法官手中的,他完全可以把审判引入他所希望的轨道,所以司法独立并不是真正的独立。

四、军队不参与政治,美国军队的确是国家的军队,但是你如果说他们不参与政治的话,那就太幼稚了。美国宪法规定,军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文职人员的领导,美国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总司令。所以美国防部长必须是文职人员,这是美国建国精英们为了避免军人干政而制定的规矩。而且国会有受权或控制总统使用武力的权力。但是美国退役将军又有多少人进入联邦go-vern-ment任高官,从总统到国务卿不胜枚举,这些人对军队没有影响?军队对他们没有影响?只是到目前为止这些政客们还不需要军队的支持,如果一旦需要军队会立即介入政治的,它决不是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或者已有的现行法律制度能够抑制得了的。

五、两party轮流执政,那更是一个危险的“伏笔”,好象有一个反对party在那里监督,执政party就不敢为所欲为了。其实不然,纵观美国现代史,美国历任在职总统无一不是利用在职资源为一party或一己某取私利的。这无需多举例,而在野party经常是毫无无办法。其实选举中的两party对角看似民主,其实是一个非常危险的政治举动,中国有句俗话:天无二日,国无二君。因为美国选举制度已经非常完善了,在当前看起来似乎非常平稳、毫无隐患,但是大家知道选举是一件非常讲究事情,而选举结果才是最重要的,因此才会有很多party派不会治国,只会选举,用一点卑劣手段获得选举胜利。因为美国一直有欧洲人的传统,即绅士宁可决斗也不做小人,正是因为这样才使美国选举平稳走过了200年。但事情往往会发生变化,人有着好赢怕输的本性,也称为“输不起”,无论你有什么样的优良传统,当把输赢看得比生命还重时,人就必然走向极端,在选举中使用各种各样的卑劣手段也就不足为奇了,在美国00年和04年的选举中已经窥见一般了,如00年布什选举前摸黑戈尔就是美国选举手段的首创。如果两party的选举极端势力羽翼丰满,成为party内主流时,选战必然急剧升温,当两party支持率接近,或者落后方采用卑劣手段胜选,甚至双方都使用了卑劣手段进行选举,那么相互指责拒绝承认选举结果,发动支持者page~ant示威等极端行动必然发生,国家政治动荡就将不可避免。美国是目前世界第一军事强国,如果她发生了国内政治动荡,那对全球安全将是巨大的威胁,最后两party相持不下,军队取而代之,独裁go-vern-ment也会有诞生的可能。当然另外一个可能性就是一个利益集团操纵两党。 造成选举无效化

[ 本帖最后由 oskarlre 于 2008-7-14 14: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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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废话一大堆,也不知道是哪里抄来的,如果象LZ说的那样,美国还会存在将近300年吗,早亡国了。华盛顿的伟大不单单是建立了美国,更在于创立了一个民主制度并影响至今,这是毛**所不能比拟的,比那个父传子,家天下的国家还要给自己的冠个什么“民主主义”连饭都吃不饱的不知道强多少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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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skarlre 金币 -10 1。无论你赞同与否,请学会尊重别人,无论是 ... 2008-7-14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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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民主是不可能的,人民就是要为当权者服务的。所谓民主只不过是当权者给予民众的福利多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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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skarlre 金币 +4 精辟,请笑纳。 2008-7-14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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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是从"乌有之乡"转来的文章,乌有似乎是个极端左倾的网站,对于文革反右大跃进等等都持支持的态度,对于改革开放的一切都持否定的观点.不过感到不解的是乌有却不断呼吁上层,似乎寄希望于上层建筑的赏识.

[ 本帖最后由 7086 于 2008-7-14 15: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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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是民主制度了?中国就tm的言论自由了?都是半斤八两罢了,只不过美国这个烂苹果比中国的好的不是一点点,无论哪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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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skarlre 金币 -10 1。无论你赞同与否,请学会尊重别人,无论是 ... 2008-7-14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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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还是认为中国还是需要一个民主,哪怕这个民主实际上不太民主也行.守护是美国人,应该不是白人或是黑人印第安人,大概是华人.不知读没读过二十四史之类经过修饰的中国历史,看看中国历史上的最高权力的产生是有多少腥风血雨,造成了多少人家破人亡,造成多少次的内战?这种事情你们美国不是很多吧?南北战争是不是因为林肯和戴维斯谁做总统打的吗?就算是选举有争议好像也就是打打群架.现在中国是比较太平,"江胡交班"也比较平稳,但是专政下的最高权力是不受制约和很难监督的,你们美国人大概不知道.所以如果长久的没有一个民主机制来产生中国的最高权力,像现在这种平平安安的生活会不会......你是美国人不会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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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skarlre 金币 +27 优秀回复追加分数。 2008-7-30 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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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打群架?

1864年9月11日,联邦大军攻占了亚特兰大。11月15日,谢尔曼命部队捣毁了亚特兰大市的全部铁路和工业设施,并一把火把近三分之一的市区烧成灰烬。

然后,谢尔曼亲率62000名北军,分兵四路浩浩荡荡地踏上了征程,仅带少量的给养,开始了对南方的扫荡,另有60000人由托马斯率领去保卫联邦军漫长的交通线。部队带了足够的军火,却没有带多少粮食,他打算在佐治亚州获取一切。他本人以身作则,只带了一套换洗的内衣、地图、一瓶威士忌酒和一捆雪茄烟。大军行进时排成几队纵队,还在两翼派出了很多小分队,他们的任务是侦察与搜索,然后就是彻底的破坏。他们摧毁了沿途所有车站、铁路,摧毁了沿途扫荡了所有的种植场和农场,一切财产都被收缴成为军队的给养。 实在搬不动的就都烧掉。经过32天的跋涉,谢尔曼大军的身后是一条长300英里,宽60英里的焦土地带,南方的战争潜力受到极大破坏。随即战后大饥荒直接导致近30万人(美国当时人口也不过600多万)营养不良而死。 也造成了美国时至今日的南北不和解。

这就是你所谓的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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