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媒体和公民的知情权
国家事务的保密性是有必要的,有限的人知道才有足够的时间去谋求结果,或者可以说是——国家阴谋论,当然某些没有必要保密的事务可以称为阳谋——比如救灾的实进报道。
所谓民主的选举结果必将是暴力和最短视的利益,所以轻解裘兄所说如果当初把穆沙拉夫的家底子完全公开那么短视的必然结果就是“灭了他”。而这一结果明显不符合民主最初的出发点——实现“每一个”公民的利益。事实上短视的结果只会符合绝少数人的利益或者干脆就是双输的损国不利已的局面。这是事件起源的公开结果。
同样的国家方案的是不是应该公开?答案是否定而且是极端否定的。秘密对于国家安全性的参数是在军事之上的。或者说军事中也包含了大量的秘密因素。这些因素一旦失去了摭掩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叫嚷知情权的公民们满意了——敌对国家的情报部门也很高兴——可以针对性的发动军事或者政治或者经济攻势了——于是国家策略的实行过程中将受到千百倍的阻碍——于是公民的利益受损——于是矛盾激化。
再回头想想当初是为什么吵着要知情权?就是为了国家利益损失?然后自身安全出问题?
关于江主席,当兵时不理解,觉得太软弱,觉得当兵窝囊,但现在理解了,江是一个承邓启胡的人物,注定要默默的发展,国防现代化和经济发展才是胡温上台后给人气象一新感觉的根源。
我们可以猜测国家想干什么,比如韬光养晦,比如在巴基斯坦对穆沙拉夫的经济胁持,但国家不可能公布于媒体,这是国家的自杀。再民主的国家也不可能做这种蠢事,难道美国会在打伊拉克之前说:“嗯,其实那里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我们就是找个借口动手”?以平息境内的反战?
[ 本帖最后由 ssTory 于 2008-8-21 12:2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