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ystar 发表于 2009-9-29 10:26 只看TA 13楼 |
---|
女人很善变,对这样不专注的情人楼主不必太动真情,毕竟不是你老婆,没有可能结婚,如果想简单的保持肉体关系,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好了,否则闹翻了,对谁都不好,实在接受不了,就好聚好散吧,女人多的是,不必在一个地方吊死 |
0 |
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9-29 11:19 只看TA 14楼 |
---|
我感觉楼主有点过了!如果你是想和你的情人恋爱结婚,那感觉你这样发火还差不多,如果只是作为你的情人,你这样,感觉你素质有点问题,毕竟~ |
0 |
lxd8519619 发表于 2009-9-29 13:56 只看TA 18楼 |
---|
楼主无所谓了,你又不是想和她结婚,再找个年轻的啊,大你十岁离婚了,别人自己也要为以后打算下是吧,分了吧!! |
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