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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3-25 01:25   只看TA 31楼
实在是太有才了,洋洋洒洒的把这个“潜规则”说得那么的文绉绉,讽刺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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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dman1978 发表于 2010-3-26 16:32   只看TA 32楼
呵呵,很好的立法,绝对是个人才啊。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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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12350 发表于 2010-3-26 17:48   只看TA 33楼
可惜两会已经过去了。要不然你可以去提案了。
不过话说回来娱乐圈都这样的。还有用什么法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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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3-26 21:56   只看TA 34楼

回复 1楼 的帖子

楼主应该去当人大代表,对制定宪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这么好的人才浪费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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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820731 发表于 2010-3-27 09:47   只看TA 35楼
其实人大内部早就通过这个法律了。就是老百姓不知道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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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语者 发表于 2010-4-21 11:40   只看TA 36楼
呵呵,楼主你太雷人了,很不错不知能否在人大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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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4-21 23:17   只看TA 37楼
第二十四条:本草案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光腚部媒体、娱乐管理中心政策法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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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gming9839 发表于 2012-3-3 20:36   只看TA 38楼
很有针对性的文章,楼主写的很好很深刻,谢谢了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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