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楼说包养不违法,呵呵,警察真要找你麻烦,一般找的是卖淫嫖娼的由头。
卖淫嫖娼(Prostitution)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包括阴道交、口淫、手淫、肛交等)的行为。卖淫、嫖娼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属于违法行为。
卖淫嫖娼的认定: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也就是说给你安个卖淫嫖娼,只需要有手机通信记录和手机转账记录都可以算证据,至于说找律师,中国的维权律师是什么社会地位大家都懂的。警察真要按照严格的态度来找你麻烦,有的是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