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爱国主义是绝对正确的,那么从一定程度上就可以说爱人类主义,爱民族主义,爱家主义,爱社团主义等一系列共同体主义思想也是正确的,但是很明显他们相互间的利益必然会发生冲突,也就是一种正确和另一种正确的冲突。如果按FQ的思想,爱国主义就是放在全人类的基础上也会优先考虑本国的利益,那么同理,爱家主义放在全国家的基础上也会优先考虑自己家庭的利益。可是爱国主义确要求个人为集体服务,这里就有一个很明显的矛盾。人在家庭或者个人利益放在眼前的时候,很多都会放弃国家企业的利益来完成自己家庭和个人的利益,比如卖专利给外国人获取更多的金钱,请客能报销就报销等等。如果按爱国主义的行为要求这么做明显不是爱国主义,但是按爱国主义的道德要求来说,在国家利益中争取家庭利益,和在人类利益中为自己国家争利益却是遵循着一样的道德原则。又如何不是正确的呢?
其次爱国主义所尊崇的道德原则是不是一个普适不变的原则呢?就从我们国家毛时代,邓时代和今天的时代,爱国主义的定义明显是一直变化的,既然没有一种普适不变的道德正义原则作为内在支撑和依靠,那么爱国主义本身是不是一种情绪和情感化的追求呢?其次,我们现在的爱国主义的定义,是不是只是一种特定文化产生,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流行的一种道德原则呢?比如复兴中华,拥护GCD等,那么这种特定的道德原则既然不是一种可以永恒遵循和所忠诚的原则,那么又如何保证遵循这种原则的道德就一定而且一直是正确和高尚的呢?
同时不停变化的爱国主义的定义和道德原则,是不是发生了一种错位,爱国主义好象并不是根据一种道德原则来遵循和忠诚,反而遵循,忠诚却成了爱国主义的道德原则。如果遵循和忠诚就是原则,那么是不是我们天生就应该对国家尽这种我们不能决定也没有同意的义务呢?而且不同国家的人带着不同的义务出生,服从型的爱国主义是不是让人类从天生或者还没出生就已经决定了义务和道德上的不平等呢?
最后,我只想说,一切把制度,政党,国家的利益凌驾在个人的自由,生命,财产,追求幸福这些基本权利之上的爱国主义或者集体主义,都已经彻底破坏了道德的底线,这种爱国主义不止不高尚,反而是最丑陋的
[ 本帖最后由 momokkk 于 2010-7-15 05:4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