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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让犯人站着死,明清代酷刑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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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死亡日记
时间:
2018-5-8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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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让犯人站着死,明清代酷刑揭秘
站笼是清时代处死囚犯的刑具之一,又称为立枷,首图便是受此刑的三名犯人,其中一张拍摄于1890年的广州。这种特制的木笼比人还要高上数倍,将犯人关在木制笼子后,笼顶的圆洞能够卡住人犯的脖子,将整颗头露于笼外,犯人脚下可垫好几块砖,抽去若干砖块,犯人身体往下一沉,便可以压迫犯人的呼吸。 抽掉所有砖头后,犯人身体整个悬空,就会因为身体的重量,被自己活活吊死在木笼里。
要不然就是只能踮脚站立,不用多久笼中人犯就因为昼夜站立,筋疲力尽而站死。这刑常用于处死钦定的案犯。如果塞点银子的话,衙役允许家属塞一条扁担进木笼,两边各有一个人用手或肩膀托住,好让犯人可坐在扁担上休息片刻,不至于死得太快、太痛苦。清朝曾大量使用这种类似于吊死的刑罚。
清代的人口贩子被捉拿归案后,不是直接处以死刑,而是先罚站木笼示众后才被处死。1900年12月2日武汉出刊的《新闻报》上,就报导了一则人口贩子遭站木笼处死的新闻事件,新闻标题为《站毙拐犯》。新闻报导写道,当时福建厦门的人口贩子非常猖獗,几乎每天都会发生拐卖人口事件。
官府当时派人抓到一名人口贩子张堂华,下令将他关进木笼抬到大街上示众,以儆效尤。十八天后,这人口贩子才被处以极刑。 站笼的发明者不明,有一说法為清代曹州知府毓贤研发出来的刑具。也有人说是明朝第十三任皇帝朱翊钧,即明神宗发明的。与站笼有些类似的酷刑为木枷,枷是一种历史很悠久的刑具,起源于商朝。
唐朝已经用枷项令众来处罚轻罪的罪犯,宋代则改称枷号。 元、明与清的律法都大量使用枷号刑,窃盗、轻微伤害或伤害风化等等,都用此刑来处罚犯罪之人。枷是一种用很重的木头做成的方形或长形刑具,中间有圆孔,目的就是要钳套住犯人的脖子。枷的长宽有其官方的尺寸规定,枷的重量最少15斤,最多有5或60斤。
明朝宦官刘瑾专权时,甚至有枷重达150斤,给犯人戴上后几天就会活活累死。 即使是最轻的枷,长时间压在双肩上几个小时过后,肩膀肯定会被压麻,因此戴枷的犯人每隔一段时间都要活动一下。枷号刑在明朝往往被当作私刑来用,正德初年,有朝廷命官安奎与张彧奉旨到外地盘查钱粮回京。
掌握宫中权势的宦官刘瑾向他们索贿而未能满足,就随便找了一个藉口,将150斤的大枷号套在安、张二人身上,示众于城门外。有些官员则被刘瑾枷号于午门前长达一月之久,许多人因此被活活枷死。在明清时期,这木枷往犯人肩上一戴,往往就是几个月,甚至一两年,最长的有所谓的永远枷号刑。
《清史稿刑法志》便记载,其数初不过一月、二月、三月,后竟有论年或永远枷号者。有的枷不但夹住犯人的脖子,同时还会夹住犯人的手,而无法用手来抓食物进嘴中。如果是大枷或长板枷的话,眼睛也只能看到头前的木枷板,因此都只能求助旁人将食物送进自己的嘴巴。戴上木枷的犯人,会被绑在衙门之前或闹市之中示众。
有的地方官还特意规定将罪犯每天轮流枷号一个地方示众,今天在衙门门首,明天换到东门,后天换到北门,以后依次换到南门、西门。木枷长时间戴在身上不但身体难以负荷,被枷卡住的脖子往往会被磨破流血,只能用破布或棉花垫在脖子。在饮食方面,犯人如果戴小枷可以用手触摸到自己的嘴,接受亲人和别人送给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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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死亡日记 于 2018-5-8 02:3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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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fe_show
时间:
2018-5-8 08:38
对于拐卖人口的罪犯,任怎么残酷的刑罚都不足为过!
作者:
543956345
时间:
2018-5-20 14:46
对于拐卖人口的罪犯,应当给被拐卖人的亲属随意处置,看看其是否体无完肤
作者:
a346888449
时间:
2018-10-12 15:34
明清的酷刑不止这些,还有梗恐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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