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潜望深度航行时,潜艇发生的碰撞事故比较多。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其一在于,在潜望状态的潜艇,其潜望镜伸出水面的高度有限,大约只有50CM-3M,镜头和桅杆在波浪起伏的茫茫大海,几乎难以被发现。即便海上货轮或渔船发现潜望镜时往往已经靠得很近,此时采取措施规避也为时已晚。其二在于,尽管现代潜艇的潜望镜采用了电视摄像技术与夜视技术,大大提高了观察效率。但与视野宽阔、技术手段齐备的水面舰船相比,对海对空的观察能力仍有很大差距,给潜望航行带来了诸多风险。
其三在于潜艇的对方。潜艇在潜望状态时,艇体距离水面仅有大约7—15米,艇体距水面的这个距离都在大多数海上货轮的吃水深度以内。比方说,万吨级货轮的吃水深度9米左右,五万吨则达11米,二十万吨以上的都在17米以上。如果此时货轮经过潜望状态的潜艇上方,船底必然会与潜艇发生碰撞。
由于《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申明仅适用于“互见”中的舰船,从前文看得出来,处于潜望镜状态的潜艇,并不符合“互见”的要件。因此,注意观察、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相撞的主要责任在于潜艇,若潜艇在潜望状态与它船相撞,对方无需承担责任。正因如此,在前往深度航行时,负责指挥的潜艇艇长或值更官都会格外的小心。
有趣的是,随着新技术新概念的引用,如今的潜艇已经变得越来越“时尚”,瑞典在建的新一代A26潜艇舰桥采用了雷达隐身设计,而法国的SMX-31型、瑞典鼠海豚级等新一代潜艇干脆取消了舰桥。如果今后这类设计在各国潜艇中广泛应用,潜艇在潜望状态或水面航行时的“互见性”还将进一步降低,随之而来的,就是其避碰责任也将大大提升。也就是说,无论潜艇在水面航行还是在潜望深度航行,一旦发生碰撞事故引发海事纠纷,这类潜艇将面临承担主要责任的尴尬境地。
实际上,不管是上千吨的常规潜艇,还是上万吨的核动力潜艇,在近水面的操纵性能并不好。理论上,在水中均衡好的潜艇正负浮力差为零,且重心变高,扶正力矩变小,这意味着只要有一点外力作用,潜艇就极易失衡。
正因如此,潜艇在临近水面或潜望状态航行时,很多时候最怕的不是万吨巨轮,而是几十或上百吨的渔船。这些渔船别看吨位小,但在海上航行毫无航线航速可言,总是追着渔群到处进行布朗运动,而且还经常成群结伙出现,船后还拖着长达数百数千米的大渔网,潜艇一旦钻进渔网或被挂住,轻则螺旋桨损坏、失去动力,重则被渔船渔网拽翻、肚皮朝上了。
据说我军某潜艇曾遭遇过渔船事故。当时正处于鱼汛季节,这艘潜艇出海训练,到了预定海域下潜不久,就发现专门划定的训练海区渔船密布,水下也成了“天罗地网”。艇长一看太危险,赶紧操控潜艇上浮。待中间组水柜排空,潜艇处于半潜状态,艇长打开升降口来到舰桥,猛的发现高高的潜望镜上竟然“挂着”两个渔民。赶紧帮助其下到舰桥,询问后得知,这两人正在一艘小木船上整理渔具,突然就被潜望镜挑翻了,情急之下才抱住了潜望镜。
有人或许会说,潜艇不是有声纳么,可以用来侦测水面和水中障碍物啊?声纳虽然可以用来规避障碍,但却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用的。基于隐蔽性要求,潜艇通常只能使用被动声纳,不在临战状态是不能开启主动声纳的。主动声纳的虽然越来越先进,但仍有很多短板。海洋的水声传播情况复杂,各种温跃层、密度跃层,繁忙航道上的嘈杂噪音,喧闹的鱼群或海面的风浪等,都会对严重影响被动声纳的准确性。很多时候,即便是经验丰富的声纳兵,面对异常密集纷乱的声纳图像“瀑布”,也不免心生无奈。
至于声纳兵的疏忽,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美国核潜艇“哈特福德”号于2009年3月遭遇了撞船事故,就是因为当班的声纳兵穷极无聊听起了音乐,根本就没发现旁边的两栖船坞登陆舰迫近,当然也没有任何规避措施,最终被撞了个“人仰马翻”,只能歪着“脖子”(围壳受创倾斜)开回了基地。
有些反潜战术就利用了声纳的这一弱点,采取关闭动力的方式,静浮海面“守株待兔”。1962年古巴导弹危机的时候,美国军舰发现了苏联潜艇,“猫捉老鼠”般的追了半天。美军觉得苏联潜艇电量不多了,就停车漂在海面等着。最终Б-130号潜艇电量耗尽不得不上浮海面,结果发现被围在了4艘美军舰艇中间。美国纪录片《海中的古巴危机》,就曾采访了相关舰艇艇长,内容颇为令人唏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