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使者 发表于 2008-8-26 11:22   只看TA 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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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流] 再次说明!

尊敬的各位会员,欢迎各位光临本论坛!
但是一个好的论坛没有严格的版规是不行的!
所以,我再次要求无关人士不要去我置顶贴{好消息,SIS宣传大使勋章}贴中乱回复!
再看到无关回复,我是不会手软的,请大家珍惜自己的ID,就像珍惜您的名誉一样!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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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8-26 13:39   只看TA 2楼

回复 2楼 的帖子

楼上建议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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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之怒 发表于 2008-8-26 16:08   只看TA 3楼
地狱杀人杀的犯堵了出于无奈才发此贴,大家按规矩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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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先生 发表于 2008-8-26 17:09   只看TA 4楼
希望那些会员不要都是被删除了才跑到这里来喊冤。建议楼主把这个连接贴到那个帖子上。


ps:好多人就是着忙去投胎,好良言难劝该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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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8-26 17:20   只看TA 5楼
看清楚标题,内容.此为上上之策.嘿!回这个贴不会被删吧(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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